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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2021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细则(暂行)
  更新时间:2021/12/01

根据校研究生院《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中心实际,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培养优秀研究人才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奖工作小组

组长:李琪

成员:龙国仁、陈东杰李郁瑜、沙浩冬、学生代表

二、评选对象

2018级(4年制)、2019级、2020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

三、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所取得的科研成果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5.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和注册,在规定学制内的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未违反中心学生管理守则中奖助学金申请的相关规定。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存在剽窃、抄袭、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并被认定者;

3)在提交的积学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在职研究生;

5)违反中心学生管理守则中与奖学金有关的规定者;

6)不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学籍、缴纳学费。

注:评选学年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其科研成果不再重复使用。

四、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1.名额分配:研究生院按照各学院、中心、研究所各年级人数规

定比例下达。

年级

学生类别

等级

比例

名额(名)

标准(每生每年)

2021

博士研究生

一等奖

33%

1

1万元

二等奖

33%

1

0.85万元

三等奖

34%

1

0.7万元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7%

1

0.54万元

二等奖

33%

2

0.45万元

三等奖

50%

3

0.38万元

2020

博士研究生

一等奖

50%

1

1.35万元

二等奖

50%

1

1.2万元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7%

1

0.54万元

二等奖

33%

2

0.45万元

三等奖

50%

3

0.38万元

2019

博士研究生
(含2018级博士)

一等奖

20%

1

1.3万元

二等奖

40%

2

1万元

三等奖

40%

2

0.9万元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7%

1

0.54万元

二等奖

33%

2

0.45万元

三等奖

50%

3

0.38万元

五、评选程序及进度安排

1.学院评选11月30日-12月15日

第一步:根据《2021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细则(暂行)》和《附件1:2021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细则(暂行)》的要求。2018级(4年制)、2019级、2020学生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填《附件2:2021年积学奖学金自评表》《附件3:2021年积学奖学金量化积分表》附上证明材料,各年级班长负责汇总整理所在年级硕士、博士的表格和材料,电子版的自评表、量化积分表汇总和纸质版的证明材料2021年12月8日12:00之前报中心辅导员供评奖小组审查

第二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奖组织和评审工作。

第三步:院系评选结果评出后,在“积学奖院系审核”栏目下将相应的评选结果录入、修改、审核并提交。同时,在该模块下,导出院系评选结果。

备注:评选前将本单位“评选细则”在学院公示3日,评选后将拟获奖推荐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

  1. 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并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六、本细则自2021年起施行,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奖工作小组。

  2021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认定及量化办法(暂行).pdf

 附件2:2021年积学奖学金自评表(硕士、博士).zip

 附件3:2021年积学奖学金量化积分表(硕士、博士).zip


“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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