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名额及专业
060300 世界史 2名
二、调剂要求
1. 拟调剂考生必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四年制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须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2. 拟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不能低于教育部划定的A类地区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
3. 拟调剂考生的初试报考专业应为学术型硕士学位。
4. 拟调剂复试考生的原报考专业,应与我院拟接收调剂复试的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或同一学科门类内的相近学科。(报考专业代码与拟调剂专业代码前两位一致)。
5. 拟调剂考生初试的业务课成绩须在132分以上,英语成绩须在55分以上。
三、调剂程序
4月4日10:00至4月4日22:00,拟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中申请我院相关专业,研究生院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遴选确认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24小时内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4月10日(星期五)上午8:00,在长安校区教育博物馆附楼S310办公室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考生考研初试成绩单一份;
2.往届考生须提交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学籍(学历)校验有问题的,须在各单位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否则不予安排复试;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大学本科成绩证明原件各一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正常注册)原件;
4.招生单位调剂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4月10日(星期三)上午8:20,长安校区教育博物馆附楼S301参加复试工作会议,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并签到。
4月10日(星期三)上午8:30到11:30,在长安校区教育博物馆附楼S301进行专业课笔试。
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3:00,在长安校区教育博物馆附楼S314进行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月11日(星期四),对考生总成绩计算和复核,按考生最终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及递补录取名单,交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及时向考生公布。
4月12日前,复试通过并被拟录取的考生到雁塔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需考生本人带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在校医院领取,体检结束后将体检结果交校医院所在校区体检中心。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办法
1.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满分为300分,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不量化,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专业课笔试150分,专业综合情况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和道德品质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
专业课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 笔试、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时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90分或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低于60分,以及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专业复试与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调剂(含校内、校外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百分制)”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及递补录取人员(均按顺序),交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研究院及时向考生公布,同时研招办对拟录取公示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5318767
邮箱地址:ldyl@snnu.edu.cn
复试期间,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