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究生院《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中心实际,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培养优秀研究人才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奖工作小组
组长:李琪
成员:黄达远、陈东杰、李如东、龙国仁、金欣、李娟、学生代表
评选对象
2017级(4年制)、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
三、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所取得的科研成果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5.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和注册,在规定学制内的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未违反中心学生管理守则中奖助学金申请的相关规定。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研究生在学期间受到过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在职研究生;
4)违反中心学生管理守则中与奖学金有关的规定者。
注:评选学年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其科研成果不再重复使用。
四、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1.名额分配:研究生院按照各学院、中心、研究所各年级人数规定比例下达。
年级 |
学生类别 |
等级 |
比例 |
名额(名) |
标准(每生每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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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50% |
1名 |
0.95万元 |
|
二等奖 |
50% |
1名 |
0.75万元 |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17% |
1名 |
0.54万元 |
|
二等奖 |
33% |
2名 |
0.45万元 |
|
三等奖 |
50% |
3名 |
0.38万元 |
|
2019级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33% |
1名 |
1万元 |
|
二等奖 |
33% |
1名 |
0.85万元 |
|
三等奖 |
34% |
1名 |
0.7万元 |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17% |
1名 |
0.54万元 |
|
二等奖 |
33% |
2名 |
0.45万元 |
|
三等奖 |
50% |
3名 |
0.38万元 |
|
2018级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28% |
2名 |
1万元 |
|
二等奖 |
28% |
2名 |
0.85万元 |
|
三等奖 |
44% |
3名 |
0.75元 |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25% |
1名 |
0.55万元 |
|
二等奖 |
25% |
1名 |
0.45万元 |
|
三等奖 |
50% |
2名 |
0.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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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100% |
1名 |
0.85万元 |
|
五、评选程序及进度安排
1.学生申请: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申请。
2.学院评选:11月27日-12月8日
第一步: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积学奖”,可以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查询、管理、审核等操作,并可导出本单位申请学生的汇总表,进行院内评选。
第二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评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奖组织和评审工作。
第三步:院系评选结果评出后,在“积学奖院系审核”栏目下将相应的评选结果录入、修改、审核并提交。同时,在该模块下,导出院系评选结果。
第四步:根据学院评选结果学生导出《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一览表》,按要求签字。
第五步:将签字完成后的《审批表》、《一览表》和盖章后的《成绩单》一并交至S310辅导员办公室。
3.学校审核:研究生院(研工部)汇总并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六、本细则自2020年起施行,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奖工作小组。
附件1:中亚研究中心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认定及量化办法(暂行).pdf
“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