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规定,为使我中心2023年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一、招生专业目录
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
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导师 |
推免人数 |
备注 |
0603世界史 |
|
01区域国别史(中亚方向) |
李 琪 胡 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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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区域国别史(中东方向) |
何志龙 |
二、接收类型、申请条件
参见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http://yz.snnu.edu.cn/info/1009/2883.htm
三、网上报名
自本通知发布即日起,有意向申报我中心的推免生请加中亚研究中心2023年硕士推免群:902282114进行咨询。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21年9月28日至10月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完成网上报名,并申请我校相应专业。
四、复试与接收办法
1.我中心将分批次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2.复试工作由我中心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具体时间在QQ群通知,面试时申请人应提供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格式不限)、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合并为一个PDF)至zyyjzx@qq.com,邮件标题为:“推免+所在学校+姓名”。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凡被我中心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
五、其他说明
1.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2.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3.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8767
“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2022年9月20日